交房时你会收房吗
来自:华商报  2007-4-3 16:53:23

交房时你会收房吗 记者体验收房全过程

日前,记者应李先生的邀请,一同前往科技路某楼盘去收房。在交房过程中,出现了几个值得广大购房者注意的“插曲”,最终,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,这些问题被一一明确或解决。

■“插曲”一:开发商不提逾期交房

2月3日9时30分,李先生开始收房。在售楼部,开发商工
作人员向李先生出示了“房屋验收合格备案表”复印件,同时按照规定出具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李先生仔细地看了“一表两书”,准备到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。

这时,记者建议李先生再把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有关“房屋交付”的条款看看。

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,开发商应于2006年11月26日向购房者交房,逾期交房每日按万分之一赔偿。据此约定,开发商应赔偿近3000元。李先生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了逾期交房的赔偿问题,对方表示将会统一进行赔偿。

于是,李先生继续下一步收房步骤。

律师点评:消费者在收房的时候,一定要按照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有关“房屋交付”条款,认真核对,看对方是否完全达到相关约定。本次收房,如果不是仔细查看,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可能就被忽略了。同时,一旦发现对方违约,购房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赔偿。如果其他手续齐全,消费者可以继续收房。

■“插曲”二:开发商强制代收大修基金

10时30分,开发商工作人员要求李先生交纳大约7000元的大修基金,再到物业公司那里去拿钥匙验收房子。记者提出,应由李先生自己到房屋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去交大修基金。该工作人员强硬地表示,如果不交,将无法继续交房。无奈之下,急于收房的李先生把大修基金交给了开发商。

律师点评:按照有关规定,房屋大修基金是用于房屋使用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,是房屋的“养老金”,也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之一。在交纳时,在业主和开发企业都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由开发企业统一代收代缴,开发企业不能强制代收代缴;业主也可以自己到房屋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去交纳大修基金。显然,该开发商强制代收大修基金的做法是错误的。

■“插曲”三:物业公司未签合同即收费

11时,李先生和朋友来到物业公司领取房屋钥匙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,先签订《前期物业协议》,然后自2007年1月6日算起,交纳3个月的物业费,否则,不给钥匙也不会领着李先生去看房。

李先生不禁问工作人员,2007年2月3日才签订合同,凭什么从1月6日起开始收取物业费?收房验房跟物业收费有什么关系?

对方不对此作出解释,且态度生硬。李先生最终只好签协议交钱领钥匙看房子。

律师点评:物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。因为,开发商是在2月3日才把具备交付条件的房屋交付给李先生的,因而之前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来承担。李先生只需从收房之后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。物业公司也无理由拒给李先生房屋钥匙。

■“插曲”四:入户门没有说明书

11时30分,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带领下,李先生和记者开始对照着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相关条款、《房屋交接单》逐项验收,看完房屋墙面、水、电,重点看了天然气气压表、门、窗等。在验收过程中记者发现,开发商没有提供入户门的使用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等。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后,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并表示过后为李先生补齐相关手续。至12时20分,李先生收房结束。

律师点评:在验收房屋时,要重点查看上下水是否通畅,卫生间防水层是否有渗漏,天然气气压表、门窗是否有质量合格证等等,开发商有责任提供相关手续。

(编辑:华夏产权)
 ■ 相关新闻
关闭】【顶部
 信息搜索
 信息排行